第384章 谴责(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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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我将会以法律手段帮助我的同桌维护她的合法权益——此事因我而起。

    如此大规模大影响的网络谣言,在媒体的推波助澜下,会对一个未成年的小女孩造成多大影响,不知那些写稿件的记者们有考虑过吗?

    张文远是一定会被我方起诉,在戴乐乐处于紧张备战高考期间,为博眼球编造了一系列的谎言,对她本人造成极大的名誉损失,乃至心理影响,张文远是罪魁祸首。

    鉴于大家如此关心,我在此说一下我的同桌戴乐乐的一些讯息。

    戴乐乐,性别女,模样大家也都见过了,很好看,学习很好,从未谈过恋爱,本校学生都知道这一点,记者们大可查访确认。

    自小学习音乐,我在前年刚开始唱歌时,受过她的帮助,跟她学习过一段时间,算是我的启蒙老师之一。一些演唱技巧上,是根据她整理的资料学的。

    专辑《探索》的录制,需要女声伴唱,因此找她帮忙,却没想到让她遭受现在的一切。

    最后我要说的是:言语如刀,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请莫要跟风,网络之上更要有脑子,不要被带节奏。

    你们永远也不知道,你们的跟风出来的言语,会对别人造成多大的伤害,造成多大的影响。

    古语有云,君子慎独,大家共勉。

    当然,总有一些人,只能看到自己想看到的,不相信别人说的真相,这类人,祝你们买泡面永远没有调料包!

    ……

    包括洪泽自己都没想到,发布那篇帖子的是个陌生人。

    洪泽一直以为是本校同学发的,没想到是个陌生人,还是那么老远的一个陌生人。

    什么心态呢,造谣的这些人。

    洪泽当然不会对这个人客气,还真就把他的信息晒了出去,当然,洪泽也没完全晒出去,比如家庭住址什么的,只写了个大概的范围。

    接下来,洪泽就会请律师告他,侵犯了戴乐乐的名誉权。

    当然,名义上是戴强在请律师告,而不是洪泽,但费用是洪泽在出。

    洪泽的这篇博客回复,顿时引起了轩然大波。

    如今的媒体还是具有一定公信力的,民众乐意看媒体报道的新闻,不然的话,绯闻什么的,也炒作不起来。

    可让洪泽这么一点名,那十六家媒体,非常的尴尬。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对戴乐乐这样一个未成年人造成如此大的影响,他们难辞其咎。

    洪泽可不是一些在博客上没什么粉丝的小明星,相反,他在博客的大博主,粉丝量已经超过了四十万,绝对不可等闲视之。

    他在博客上的这篇文章,一经发出就引发不少粉丝的热议。

    “洪泽生气了啊这是?”

    “自己的朋友被那么诽谤,都会生气吧?”

    “那个什么张文远,也太不是东西了。”

    “就是,这样做对他有什么好处?”

    “更该谴责的是那十六家媒体,太让人失望了。”

    “对啊,戴乐乐一个未成年的小女孩,被这么诽谤,得多难啊。”

    “心疼戴乐乐,这么可爱的小女孩,却要遭受这一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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