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 不复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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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周其实不是一个优秀的演员。至少在十二岁的时候还不是。

    所以在母亲把六年前的杀人凶手带到她面前,作为未来继父介绍给她,让她喊“王叔叔”的时候,她并不懂得克制和掩饰自己的震惊排斥恐惧等种种情绪。如果王磐稍微敏感一点,完全可以察觉她的反应不对——但王磐并不是一个深谙心理学的作案高手,之所以能够达成完美犯罪成就,主要是受害人配合的缘故——何况他正为隐瞒了自己的病情暗自心虚,所以多少心不在焉。

    小女孩嘛,他想,只把小周周的过激表现当作听说父母要离婚的本能反应——毕竟电视就是这么演的。发生这类事情时屏幕上的孩子总是特别地竭嘶底里。

    作为小孩子有小孩子的优势。小孩子的情绪向来不会被成年人留意和解读。在成人眼中小孩子哭了大概是饿了或者耍赖不想写作业,发脾气大概是想引起父母的注意,其余复杂情绪皆不应当存在——好像和小狗也没什么分别。

    母亲做好了小周周大发脾气的心理准备,而她没有,倒是让母亲甚为欣慰,以为女儿懂事了,于是完全没有意识到小周周不发脾气是因为过于恐惧——虽则恐惧有时候可以用愤怒来掩饰,但说到底还是两种不同的情绪。

    从那顿母慈子孝宾主尽欢的晚饭里出来的时候,小周周浑身发冷,甚至有一点儿肉眼可见的颤抖。整顿饭的时间里,六年前的冰雹夜里发生的事情一遍一遍在她眼前过着电影,里面受害者的脸孔被替换成了母亲的模样,于是更加让她惊惧。

    母亲和那人一起把她送回了学校寝室,但等到他们走后,她又自己晃出了校门。天色未晚,路灯刚刚稀疏地亮起,小周周低头辨认着自己的影子。

    自从跟父母去过一所南方的孤儿院,她常常觉得北方城市的街道有一点儿冷漠。路太宽,行人太少,不像南方小城那样熙熙攘攘摩肩接踵,可以把自己挟裹在人群里面从陌生人那里汲取一点儿温暖或者温暖的幻觉。

    当她停下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走到了派出所门口。执勤的武警本该目不斜视,但她站得太久了,于是看了她一眼——就是这一眼给了她莫名的安全感,于是她坚定地走了进去。

    彼时小周周根本搞不清楚报案的程序。她说自己目击了一起谋杀,记得凶手的相貌,然后提笔就画。彼时她学画已经六年,虽然握笔的手颤抖,但扎实的基本功还是让她成功勾勒出王磐的面容。越是勾画细节,她越是肯定自己绝没有认错——很多时候幼年的记忆其实远比我们以为的要深刻。

    值班的警官一面安抚她,一面对她的画技啧啧称奇,但在询问过案发时间后忍不住变了脸色——隔了六年才来忽然想起来报案?再说看这小丫头片子的样子,六年前怕不是还在穿开裆裤?

    小周周看出了对方的怀疑,开始拼命补充六年前她所目击的一切细节,试图让一切听起来更真实——殊不知适得其反,她没有意识到自己强大的记忆力其实是很反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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