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调解纠纷(一)(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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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块钱,为这事我们家一年没吃过肉,被李远山嘲笑了一年。这两年李世军在城里打工见了世面,认识了不少城里人,据说每个月都能往家里寄好几百块,这更让李远山得意了,上次李世军回来,带了好几个城里青年,据说都是他的好哥们,在我家门口耀武扬威、骂骂咧咧的转了三圈才消停,碰巧改革不在家,不然就要出人命了!再后来,李远山让儿子从城里捎回了一台双卡录音机,就在我家门前,放着最大音量,翻来覆去的放《翻身农奴把歌唱》,我也不敢出门不敢问,改革后来忍不住了,我紧赶慢赶没拉住,拿着铁锹将李远山的录音机拍的稀碎,蒋支书又来调解矛盾,改革拍碎的那台录音机要八百多块,我赔不起,最后决定分三年,拿粮食抵,到现在都没赔完呢。”

    清官难断家务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牵扯到历史遗留问题更是难以求证,

    按照上级规定,对于这样的村民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情节较轻不够刑事处罚的,公安机关要先依法调解处理。

    实际情况实际对待,像上河村这样低收入的地方,罚款显然并不能解决问题,只会加深双方的矛盾,而调解更易化解矛盾。

    能说服调解是个关键,违法占地属于民事纠纷,从道理上来说这不归警察管,因为警察并没有权利判定土地归属。

    《土地法》有明文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农村个人之间的争议,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双方当事人要同意调解,有一方不同意,只能走法律程序,通过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可普通村民一想到打官司就害怕,没学文没见识,去哪儿找人怎么寻求法律援助都是个难题,更何况能帮忙打官司的律师费用惊人,总之一个字,难。

    有困难找警察,找上门也不能不管,这种纠纷可大可小,如果矛盾激化,往往酿成刑事案件。

    秦山海继续问道:“那你这次是怎么回事?刘改革又上去一巴掌?李远山不管怎么说是他的长辈,这样打人对吗?”

    刘德福为难道:“秦警官,我知道错了,赔钱……我肯定没有了,要不这样吧,我把改革叫过来,当着李远山的面,你给扇十个大嘴巴。”

    “我扇他大嘴巴算怎么回事?”

    “哦,你不扇也行,李远山不是觉得在同村人跟前失了面子吗?我喊大伙都出来,当着大伙的面,让李远山扇我大嘴巴,我绝对不还手行吗?”

    “谁扇谁都不行!我问你这次是怎么回事?”

    “在家门口我就说了,他盖房子占我家地有十公分,一下雨滴水都能滴到我家地上!你可以现场看看,翻盖的房子比原来的大一圈!”

    “这个我不需要看,处理占地纠纷的事,我们公安部门没法给你下结论,占地纠纷找镇政府解决,镇政府解决不了的,可以通过法院解决。我问的是你儿子为什么打人的事?!”

    “占我地肯定不行,以前的矛盾就算了,这次欺负到我家的领土上了,我要还不反击,他都能给我家赶走!我让他拆掉,他说盖房子花老鼻子钱了不愿意拆,我让他赔偿,他说我想钱想疯了,改革一气之下就扇了他一巴掌,他倒好,顺势躺地上,还说让村领导、镇领导和派出所都来,讹死我!你说气不气人?”

    “总归是你儿子打人了对不对?!”

    “是打了,可是事出有因啊,秦警官。”

    “愿不愿意调解?”

    刘德福头摇得像拨浪鼓:“我现在一听这俩字就害怕,调解两次,现在调解的我家里喝粥都难了。”

    “家里都这样了,你还让儿子动手?!”

    “我也拦不住啊。”

    “你管不住,我帮你管,要罚款你也掏不出,动手打人是治安案件,打人的拘留,占地的事你不愿意让我们派出所调解,就让镇政府给你们调解,如果镇政府还调解不了,你就通过法院起诉吧。”

    刘德福着急道:“那可不行,万万不可啊!”

    秦山海反问道:“家里困难就想办法脱贫致富,还有工夫动手打人?”

    “秦警官说的是,我好好管教儿子,他以后再不敢动手了!我愿意调解,愿意调解。”

    “好,那你老实待着,我劝劝对方,人家愿不愿意还是两说。”

    “谢谢你,秦警官,您多费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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