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十日之限(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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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女!”

    “把她处死!”

    叶凌默不作声,只是环视了一下四周。周围是几个侍卫手中拿着棍仗,就是电视剧里打犯人屁股得那个……想到这,叶凌不自觉摸了一下屁股,万一一会开花了也怪尴尬的。

    她的正前方的匾额上写着“明镜高悬”底下便是一幅画,一轮圆日就要在云彩中出头,两边是用四个红色板子,上面貌似写着“肃静”“回避”吧。

    旁边好像写着的是…“公正廉明”

    若真是公正廉明自然是最好了,要是免不了一顿打,最后再秋后问斩,叶凌可真是成了冤死鬼。

    “砰!”知县大人猛地敲了一下桌子,叶凌吓得一激灵,嘴里不自觉的冒出一句:“我娘来!”

    “今日,由孟大人亲自审讯堂下之人!”

    “威武……”

    这如雷鸣般的敲地声,使叶凌的心提到嗓子眼。

    孟大人坐在公堂之上,抬着右手示意让大家安静。

    “堂下之人,是何身份?”

    叶凌怔了怔,将头抬起,说道:“回大人,民女是宋府宋小姐的贴身侍女。”

    孟大人惊,迟了迟,才又问道:“为何大家叫你妖孽?”

    “民女不知道。”叶凌淡淡的回应。

    “你厢房中的木偶...”

    “回大人,我厢房中的木偶是有人故意放在那里的,民女不知情,民女昨晚出去后就看到了模样吓人的小鬼,不争气,吓昏了,什么都不记得了。”

    “怎么可能!她在说谎!”

    “她们宋府怎么可能会有人进去?”

    “大家安静!”

    孟大人“砰”的一声敲着桌子,接着,又问道:“你昨晚为何出门?”

    “回大人,民女听闻京城的事倍感好奇,也不愿大家再惊恐,便想去一探究竟,没曾想,刚出门就碰到了那小鬼,吓晕了,醒来发现自己竟还在宋府。”

    孟大人斟酌了一番,便走到叶凌跟前,问道:“那你如何洗脱自己的嫌疑?”

    “这……”叶凌低着头不敢与他相对。

    “民女没有做过的事情,就是没有做过。”

    “哼……”孟大人朝她冷哼一声,“可现在,大家都在怀疑你。”

    叶凌忽的抬着头望着孟大人的双眼。“孟大人,不是我,若是不信,民女可以以死明志。”

    叶凌说出这话接着便后悔了。她抽了,为什么要以死明志?万一孟大人真让她去死...

    叶凌拍着额头,此刻真想把头盖骨拧开。

    孟大人将身子倾向她,两手背在身后,轻声说道:“我不需要你明志。我给你两个选择,一老实交代实情,兴许从轻处罚,二就是跟我们一起找出凶手,还你们宋府一个公道。”

    “啊?就这样吗?”叶凌大惊。

    就这么简单?不用关进大牢?不用申冤?不用打屁股啦?

    “怎么,你不愿意?不愿意我便让吴知县将你关入大牢,到时候你们宋府可就被你拖累了。”

    “哎别别别,大人,愿意!愿意啊!侦探这种事我最爱干了,我定协助大人找出真凶,还大家一个公道!”

    孟大人嘴角上扬,接着便走出大厅,朝着人群说道:“各位,这位姑娘会协助我们共同找出真相,不知各位可满意?”

    “什么?这……”

    “她就是凶手啊!”

    “是啊是啊!”

    “京城的邪祟不就是她放出来的嘛!”

    孟大人抬着双手,“各位安静,若她查不出真相,我将她的头提到大家面前,她既自言不是凶手,我们当然要公平公正。”

    “这……”

    “算了,我们听孟大人的!孟大人的话不会错!”

    “是啊我们就给她一次机会!”

    孟大人朝着叶凌走来,“十天。十天之内将凶手找出。”

    叶凌习惯的说出:“ok!”

    她心想:十天,十天万一找不出凶手,头和身子也要分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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