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3 下关城外】(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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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担心以传统的封建宗藩关系为表现形式的中朝紧密联系被打破,会损及两目的根本利益,想把当时仍在维系着的中朝关系现状的明文列入朝美条约第一条。

    因此中朝方提案第一条有“中国属邦、政治仍得自主”的字样。

    这种作法的目的是,想通过这种“不粘不脱”的传统关系,建立一种反资本主义列强入侵的联盟。

    因此,这种关系既不完全与传统的、封建的宗藩关系相似,更与西方列强强加于殖民地保护国的宗届关系的强x质不同。

    当时,美国代理公使已敏锐地发现这后一种差异的x质。

    因此,薛斐尔让驻扎在釜山谈判的美国公使故意不在条约中加入此类文字。

    美国人在谈判中态度蛮横,坚持要把一系列不平等条款加于朝鲜,为此,他不惜使用武力威胁。

    在一封信中他写道:对中国和李鸿章来说,唯一受到重视的呼吁和辩论就是武力,因此我们的政策应该专以美国利益为准绳,并以他们所懂得的论证——武力、压力,而不是劝解,来予以推行。在薛斐尔的压力下,李鸿章终于放弃了第一条的争论部分,条件是“于立约后设法声明”朝鲜政府与清廷的传统关系。

    薛斐尔未加反对,但也不正面回答。

    整个谈判过程中,李鸿章与其助手始终与朝鲜使者金允植保持着紧密的接触和协商,在中美代表会谈期间,中朝双方先后进行过六次会谈。

    同时,李鸿章继续要求朝鲜政府,另派大员与薛佩尔商办,但朝鲜专使行动迟缓。

    朝鲜全权大臣申宪与美国全权代表薛斐尔在华国官员马建忠、丁汝昌的参加下,正式签订了《朝美修好通商条约》。

    最后签署的文本,除增补禁止仁川港出口米谷一条外,其余基本上维持了天津协议的条约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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