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兰芳国最能证明华国是金字招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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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骚扰,所以当地有华人社团从广东省招请团练,来到南洋担当类似保镖的角色,当中势力最大的是兰芳公司。

    “兰芳共和国”全称“兰芳大统制共和国”,是华人所创立的第一个共和国。

    兰芳共和国最初并非政治组织,而是一家贸易公司。

    清朝乾隆年间,广东嘉应人吴元盛因为谋划起义事泄,因而逃亡到婆罗洲,在当地创建了很有影响力的“聚胜公司”,成为该公司首领。

    后来其下属罗芳伯的声望逐渐超过吴元盛,反而成为吴元盛的上司,罗芳伯遂成立“兰芳公司”。

    后来不少当地的土著酋长都要求兰芳公司保护他们,罗芳伯就于1777年在坤甸成立“兰芳大统制共和国”,并担任共和国元首,总揽国家保安及各部族之间的协调工作。

    而各部族的内部事务,仍然由酋长负责。

    早期未加入的部族看到兰芳共和国的成功,亦纷纷表示愿意加入成为成员部族。

    在国势最高峰时,兰芳共和国的势力范围占有整个婆罗洲。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35岁的罗芳伯决定下南洋谋生,历经风浪,从一个叫“三发”的地方上岸。三发,即今印度尼西亚的西加里曼丹省。

    罗芳伯来此之前,中国东南沿海地区早有许多人来到加里曼丹谋生。

    他们大都集中在该岛的沿海城市坤甸一带打工。

    有的在农村种植水稻、椰子、咖啡、胡椒,有的则在山区开采石油和煤矿。

    当地的自然条件和生活环境极为艰苦,由于路途遥远,他们得不到祖国的关心和照应,被乾隆皇帝称为“天朝弃民”。

    为了生存,他们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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