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2章 剑走偏锋(第二更求月票)(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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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律师庭辩打官司。

    因为是刑事案件,控方的主体并不是被害人,也不是被害人的代表律师,而是立案起诉的检察院。

    检察院再指派公诉人,由公诉人挑选合适的控方律师一起出庭,对抗被告的辩护律师。

    也就是说,控方律师代表的是原告,辩护律师代表的是被告。

    一般情况来说,控方律师就是原告的代表律师,但需要由公诉方委任,才能出庭辩论。

    顾念之上一次跟白瑾宜打的那个罗欣雪的人命官司,就是由检察院直接委托她做控方律师。

    顾念之从来不知道,这也能够有问题。

    当她看见检察院网站上那一则控方律师名单的时候,呼吸都一下子停滞了。

    她盯着自己的手机屏幕,脑子里有一瞬间一片空白。

    从来没有想过还有这种操作。

    顾念之双眉轻拧,一言不发地开始查资料,看看公诉方在什么情况下,会不挑选原告的代表律师做控方律师。

    经过仔细查阅有关法律法则规定,顾念之发现,在华夏检察院数十年历史上,只有三个案子没有用原告的代表律师做控方律师。

    其中的原因分别是,第一次,控方律师被证明跟被告律师串供,严重损害了原告利益,也就是他自己当事人的利益。

    因此这个原告的代表律师不仅没有能够出庭做控方律师,而且还被剥夺了律师执照。

    第二次,原告的代表律师临出庭前突然被一群人打成植物人,在病床上足足躺了两年才苏醒。这当然没法出庭做控方律师。

    这第三次,则是原告律师临出庭前突然解除了跟原告的代理合约,原告一时来不及找新的代表律师,就由检察院自行指派控方律师了。

    所以都是因为不可抗拒的因素,检察院公诉人才没有挑选原告的代表律师做出庭的控方律师。

    而顾念之这一次,检察院一个理由都没给她,悄悄地就把她的名字从控方律师名单抹除了。

    还把公示书悄悄放在网上一个不起眼的地方,就是打着糊弄过去的主意吗?

    顾念之握着手机放在耳边,冷笑着说:“这公诉人真是厉害,也不知道收了蔡胜男多少好处。”

    “蔡胜男是在美国政界做了多年律师,她就算要贿赂公诉人,也绝对不会用简单粗暴砸钱的方式收买对方。”何之初冷静地分析,“你不要在这方面浪费时间。”

    “我不是浪费时间。这公诉人表明了不公正,我为什么要忍?”顾念之烦躁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她准备了这么久的资料,突然发现连上庭都不可能了,还打什么官司啊?

    顾念之愤愤不平,“不行,我要马上向检察院质询,问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可以表示反对公示出来的控方律师阵容就可以了。”何之初教她如何循正规渠道向检察院上诉,“你要时刻记住,你的身份特殊,一切都要走正当程序,不给对方可乘之机。”

    顾念之深吸一口气,“我明白了,谢谢何教授提点。”

    挂了电话,顾念之开始研究正式的质询程序。

    检察院把控方律师公示出来,就是表示公正公平的意思。

    理论上说,如果原告方反对,检察院就不能自行决定,他们必须考虑原告的请求,并且提出一定要这么做的理由。

    而被告对控方律师没有任何挑选的权力。

    他们能挑选的,只有自己的律师和陪审团成员。

    顾念之本身是原告的代表律师,所以她可以代表原告向检察院提出质询,反对公诉人挑选的控方律师阵容。

    她一边写着质询书,一边后背吓出一身冷汗。

    想不到蔡胜男剑走偏锋,根本没有打算在法庭上跟她一决高下,直接在出庭这个问题上就摆了她一道。

    如果她都不能出庭,那绝对是败给蔡胜男了。

    幸亏何之初提前去检察院的网站看了一眼,不然她真是被坑得哭都没处哭去。

    顾念之紧紧抿着唇,手下飞快地打着字,很快写了五百字的质询书,表示反对公诉人挑选的控方律师阵容,要求全面替换。

    把质询书用电子邮件发了出去,并且要了回执,这样对方就无法抵赖了。

    刚发出邮件后不久,谢慎行就叫了人过来请她下去吃饭。

    霍绍恒也来了,心情很好的样子。

    顾念之就把控方律师的事按下不说,不动声色地跟他们吃饭说笑,心平气和地等着检察院那边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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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今天的第二更:第1342章《剑走偏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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