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92 九百万两】(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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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船,不准进行贸易,但广东镇巡官却准许其贸易,征收其货物税以作军需之用。

    礼部官员对此做法予以肯定,认为“泛海客商及风泊番船”既非救书所招,又非旧例所载,不是朝贡船,不属市舶司的职权范围,应由镇巡及三司官兼管。

    广东官员如此做法,明显是否定了“有贡舶即有互市,非入贡即不许其互市”的朝贡贸易原则,它标志着明初中国与东南亚贸易从此进入了私人海外贸易的新时期。

    至于正德朝之后,仍然对西洋与日本进行海禁。

    西洋人心怀叵测,难以揣度。

    而日本当时处于战国时代,时局混乱,海盗海商往往混淆夹杂。

    因此到了隆庆朝方才开月港彻底驰禁。

    然而从明代的海贸来看,东南亚、南亚才是海贸收入的大头,西洋与日本是否驰禁,在当时并不重要。

    古代的海贸,参与的商民可以分为三种,小商民,中等商民,有官方背景的巨商。

    而在中国古代农业社会重农抑商的背景下,新产生的巨商也往往会寻求官方背景,他们有的被拒绝并遭到毁灭性的打击,比如嘉靖朝的汪直、徐海、麻叶、陈东等人,有的则因为为朝廷做出一定贡献或其他的原因而得到许可,比如郑芝龙,但得到官方最高许可是非常困难的,绝大部分的巨商寻求的是与地方官僚势力勾结,官商互利。

    海瑞的养孙海述祖,其父海中适凭借海瑞侄女婿,历任贵州乡试、兵部副使、湖广巡抚、兵部左侍郎等职的高官梁云龙及其家族的庇护,就成为了海南的海贸巨富。

    到了海述祖一代更上一层楼,富可敌国,海述祖曾经将38名上其大船的走私商人杀死在海上,夺取其货物资财,然后谎报说狂风败舟,幸凭擎天柱,遇救得免。

    海述祖是否是走私,实际上颇有争议,《觚剩续编》称濒海贾客三十八人,赁其舟载货,互市海外诸国,以述祖主之,并没有说是走私。

    海述祖出海一事,时人皆知,或许是得到官方许可并纳税之后的正常出海。

    且海述祖出海的位置,似正是琼州。若是如此,则明代后期允许商民合法出海的位置,非止漳州月港一处。

    明代的海禁政策,一直为无力买舟出海的小商民留下了足够的生存空间。

    即便是海禁最严格的永乐朝,小商民也可以选择参与官营贸易。

    到了正德朝开放异国与明朝的私人贸易,小商民更是可以在外国船上门交易时,与其进行贸易。

    而这种贸易形式容易管理,在洋人为大清管理海关用火轮船打击走私之前,一直是唐宋元明清各朝贸易收入绝大部分的来源。

    但是中等商民在明朝生活似乎不如在大清。

    明朝限制商民出海,后来隆庆开海,亦不过开月港,每年发放船引88引,后来增加到110引。

    当然,110引船引实际上不少。按《乾隆十七年(1752年)三月一日阿里衮奏折》说:粤海一关,内河外海,口岸繁多,商舶番船,货物纷杂……海关税银,全赖洋船出入,历年多寡不一。大概每年内地商船出入海口者,约自二十余只至三十余只不等,外夷洋船,约自十余只至二十余只不等。

    广州海关每年交税给清廷的船只,在乾隆十七年仅有20到30艘。

    康熙曾经说过:以苏州船厂每年造船出海贸易多至千余艘,回来者不过十之五六,二十六日,命出海船只不许多带口粮,于海坛截留出南洋船只。

    并渝:“海外如西洋等国,千百年后,中国恐受其累。此朕(康熙)逆料之言”。

    出海商民愿意纳税的也是少之又少,绝大部分选择走私。

    这也是为什么重商的宋元仍然收不到多少商税的缘故,南宋初期算上摆地摊等人上门,总共收到的也只是100万两。

    据说占南宋岁入20%,即便考虑到宋时候银子比较值钱,也是很少的。

    至于宋为什么岁入经常出现几千万贯、上亿贯之类的奇葩数据,那是纸币本位下通货膨胀闹的。

    大元还曾经岁入几十亿贯过,而赫德打理大清海关用火轮船抓走私之后一年能收上2000万两更说明了这点。

    但是比起大清的对于商民出海,除了年限之外不做限制,限制年限是因为大清很畏惧汉人在南洋建立势力,深恶痛绝,见到汉人势力扩张就恨得牙痒痒。

    大明这110船引好像还是少了点,之前更是连110船引都没有。

    嘉靖朝朱纨严厉打击走私,被浙江福建士绅发动在中枢的势力攻讦,被迫自杀,闽浙士绅并不愿意开海。

    在海禁的前提下,有官僚支持的走私商人没有被朝廷打击的风险。

    而没有官面背景的走私商人有这个风险,虽然很小,明代海禁绝大部分时候执行上很宽松。

    这样的情况,对于缺乏背景的中等商民是不利的。

    一旦开海,中等商民就能和官商勾结的巨商进行相对公平的竞争了。

    闽浙地区以富庶著称,在宋元两朝,其富民长期逃避税役,勾结官僚,使得国库空虚。

    明初开国,朱元璋曾经对闽浙地区的富民进行打击,但治标不治本,其地的士绅势力很快又崛起,影响朝堂。

    所以明朝开海进程的缓慢,以及隆庆开海的有限性,与这些闽浙富民的操纵,当然是分不开的。

    清朝土地兼并历朝历代第一,而晋商也在清朝过得犹为滋润。

    尤其清代后期,大行捐纳制度,富与贵密结合,影响力量趋强;遂使平民向上流动机会大减。

    可见闽浙士绅在清朝影响力下降,乾隆皇帝宁愿给广东士绅面子,改四口通商为一口通商。

    由于闽浙是清军南下中所经过的最富庶地区,而开国时清军基本上是没有军饷的,军纪极劣,在闽浙地区进行了极为残酷的大屠杀。

    康熙朝为了对抗明郑,又实施了迁界禁海,造成巨大的破坏,勒期仅三日,远者未及知,近者知而未信。逾二日,逐骑即至,一时跄踉,富人尽弃其赀,贫人夫荷釜,妻襁儿,携斗米,挟束稿,望门依栖。起江浙,抵闽粤,数千里沃壤捐作蓬蒿,土著尽流移。

    这些活动,造成了民间对于清廷的仇恨。

    所以后来,清廷对闽浙地区的士绅并不信任也是情理之中。

    广东士绅取得清廷信任,就证明广东人在明末不如闽浙士绅有骨气,抵抗少。

    不然,广东民风彪悍,在明末表现得尤其有骨气,李定国与清廷便多次拉锯于广东。

    于是在明末清初遭到的破坏,更加惊人,如尚可喜屠广州,据说一次就屠杀了八十万人。

    因此,广东士绅在明末清初几乎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

    新产生的士绅阶层,许多都是尚氏集团的残余,是由尚可喜集团及清廷扶持起来的。

    这无疑也是广州十三行能够得到清廷信任的理由。

    明朝限制商民出海,是损害了中等商民的利益。

    而广东十三行的存在,证明在清代,官商勾结的巨商已经不满足于和中等商民争利,他们更是将手伸向了陆上与外国商船的贸易,通过寻求代理官营形成垄断,使得无力出海的小商民之生计,也遭到了致命的打击。

    这个情况在乾隆改四口通商为一口通商之后更加明显。

    广州贸易的繁荣,是以牺牲沿海各港口的贸易作为代价取得的。

    中国各地的产品不能就近运往便捷的港口,而必须远途跋涉运来广州,增加了商品的运输费用。

    从全局看,显然有损于中国经济的发展。

    清代海盗中出身底层者多,实是因为乾隆改四口通商为一口通商之后,底层商民无力从各地转运货物到广州港与外国人贸易,无以为生,不得不出海为盗。

    然而到了清朝,全世界都进入了殖民时代,南洋贸易份额也逐步被欧洲殖民者控制,自然与欧美国家的海贸就成为了海贸的大头。

    四口通商变为一口通商,对于底层商民的生计没有影响,绝对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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