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草原佳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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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原有两宝,一为骏马一为鹰。马之极品当为日行千里、滴汗如血的“汗血宝马”,鹰之至尊当属翱翔九重、全身似雪的“雄库鲁”。传说十万头鹰中只有勇敢、智慧、坚忍者才能得蒙神赐,用九宏圣山上的万年积雪重塑神髓,成为鹰中之神——“雄库鲁”。

    ”搏风玉爪凌霄汉,瞥日风毛堕雪霜”对神鹰英姿的描述可谓精准传神,雄库鲁平日在青空中飞翔,只有在捕食的一瞬才会疾驰而下,用锐利有力的双爪牢牢地制住猎物,而后双翼一张,重又回到白云之上。百年来竟无人见过有猎物能够从神鹰的爪下逃脱,传说只有拥有天空和白云颜色的生灵可以得到雄库鲁的庇护,拥有自由穿行神鹰领地的资格。

    白音宝力格放飞的信鸽很幸运,能够成为白云的一角,是以高高在上的神鹰听任她穿越自己的领地,静静地看着“天边的云”飘向遥远的南方。

    当时百姓发信的方式通常有两种,一是送至驿站,由驿卒分发至目的地;一是使用信鸽,将信绑在信鸽的腿上放飞。前种方法是寻常人家用的,费用低廉,但耗时长久而且并不稳妥,因为驿站向来以官府的文书和军文为重;后者是富贵人家常用的,一只训练良好的信鸽百分百的可以将信件送到接信人的手上。最关键的是,驿卒晚上是要投宿沿途驿站的,信鸽则可彻夜飞行,直到完成任务。

    信鸽可以做驿卒之不能,一方面是训练使然,另一方面很有可能是身上并无银钱可以投宿客栈,而且也不能燃起篝火露宿在外,无奈之下,只好用此权宜之计。

    天隐等人不能飞,又刚刚经历一场恶战,晚上是要休息的;这一行人身上银钱是不少,但苍云山脚边的小村里没有客栈,为了九宏世子和二王子的安全又不能分开借宿在老乡的家中,是以只能在村边安营扎寨。

    露宿在外最重要的就是燃起一堆篝火,既可以抵挡夜里风寒,又可以驱逐暗行猛兽。柴火不缺,旁边就是苍云山脚的林子。可也不能用军刀砍柴吧,至少镇西关的士兵是绝不肯用自己精制银亮的军刀做这种粗活,又自恃身份不肯去问村里的人借砍柴刀;九宏的骑兵一是言语不通,二是进了村子肯定会引起恐慌,总不能让堂堂九宏二王子做这种事吧;阿鱼是在村子里长大的,知道如何跟老乡打交道,刚要进村却被刘大彪拉住了。刘大彪还是对刚刚镇西关的人对天隐出言不逊耿耿于怀,而且现下又身怀从阿鱼那里强抢来的护身法宝“洒金花”,看谁今晚喂蚊子!

    天隐看着刘大彪不怀好意地拉住阿鱼就知道他想看戏,可是九宏世子和二王子就在一旁,而且刘大彪毕竟也是为了自己跟镇西关的怄气。无奈之下,只好摇摇头,一个人去了林子,选了些碗口粗的松树,也不管上面是否有刺,抬腿便踢。

    “哐!哗——”,一棵树拦腰折断,如是再三,天隐踢断了数颗松树。有头野猪被突然倒下的松树吓了一跳,没头没脑地向“入侵者”冲了过来,却被天隐灵巧地避了开,“当——”,硕大的猪头结结实实地撞在树上,是以天隐又多了一棵可以做柴火的树和一头晕厥的可以做晚餐的野猪。

    天隐看了看自己踢断的树,用手握紧树干,自上而下用力一捋,大大小小的枝桠便纷纷掉落在地上;剥了枝桠,天隐握紧拳头,算好距离,猛出数拳,光秃秃的树干就裂成了长度几乎一致的几段。

    这一切,天隐只用了不到两刻钟就完成了,伸手招过了下巴已经掉在地上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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